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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2018年)
  3. 七、 本决定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本决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本决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本决定。

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2018年)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根据本决定做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发布。

七、 本决定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本决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本决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本决定。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根据本决定做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发布。

引用法条

  •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2014)
  •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2018)
七、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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