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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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乘用车
0.0034×R+0.2
R为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单位为km。
P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单位为kW。
当R小于10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分;100≤R<15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6分。
纯电动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2.3分,燃料电池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4分。
车型积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纯电动乘用车
0.0034×R+0.2
R为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单位为km。
P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单位为kW。
当R小于10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分;100≤R<15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6分。
纯电动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2.3分,燃料电池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4分。
车型积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