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三、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三、 三、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除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外,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