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3. 二、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激励对象为外籍员工的,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本决定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二、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激励对象为外籍员工的,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本决定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二、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