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 (二)

(二) 重点实行阶段。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中实行等级保护制度。经过一年的建设,使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要害部位得到有效保护,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状况得到较大改善,结束目前基本没有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不到位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