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 4.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 4. 4.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和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