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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2009年) 十一、

十一、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机构投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监管。保险机构和相关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