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2009年) 十一、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2009年) 十一、 十一、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机构投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监管。保险机构和相关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