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近期,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列报要求的通知》(财办会〔2008〕3号)(见附件1),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内容与格式做出具体规定。为切…
一、
请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编报财务报表及附注,其他编报要求执行我会2007年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
二、
在向保监会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各公司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编报补充信息:
(一)
补充信息的内容
1、
财务监管附表
2、
受托管理企业年金有关信息
3、
公司认为有助于说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其他信息。
(二)
补充信息作为年度财务报告的附件报送。
(三)
公司对外公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包括以上补充信息。
三、
考虑到以上特别情况,2007年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可以延迟至2008年4月30日,各公司无需另外申请延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