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04年) 一、 关于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04年) 一、 一、 保险公司投资的次级债应当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行,符合《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银监发〔2003〕25号)规定的银行定期次级债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