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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年) 二、

二、 新会计准则实施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我会成立了新会计准则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行业实施新会计准则进行指导和协调,包括系统研究和全面清理新旧会计标准的差异点;研究制定有关技术标准,为保险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提供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拟定新会计准则的培训计划和标准,统一规划,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会财务会计部财务监管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 李克穆 保监会副主席

副组长:王新棣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

江先学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副主任

裴光 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

高艳 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

成员:庄作瑾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

王银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沈喜忠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汤大生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汇川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顾强美 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总监

李汉雄 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林同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宋晨阳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颜颖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英伟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