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年) 5、 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保户投资金负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负债初始确认金额。 十、 关于实施要求 (一) 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年) (一) 5、 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保户投资金负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负债初始确认金额。 十、 关于实施要求 (一) 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执行《2号解释》是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促进保险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各公司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积极推进保险业贯彻落实《2号解释》的各项工作。 十、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