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2015年) 九、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2015年) 九、 九、 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任保本基金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应当符合以下审慎监管要求: (一) 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 (二)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 (三) 为保本基金承担保证责任或偿付责任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倍; (四) 最近3年未受过重大处罚; (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