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2010年) 十三、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2010年) 十三、 十三、 保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应当约定下列情形的处理方法: (一) 保本期间内,更换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 (二) 保本期间内,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形的。 十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