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2年) 五、 依法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三) 关于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2年) (三) 五、 依法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三) 切实抓好饲料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监测,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抓好对饲料业的监管。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药品、抗生素滤渣等国家明令禁用的药品,对于允许添加的药品,在使用上要符合有关休药期的规定要求。禁止给反刍类动物喂食哺乳类动物性饲料。防止假冒伪劣饲料产品和禁用药品流入市场。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