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200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二年八月十二日)

一、 充分认识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 采取切实措施,促进连锁经营发展

(一) 深化改革,积极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模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连锁集团。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连锁经营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突出经… (二) 统筹规划,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要做好规划与标准制订等基础工作,积极扶持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的建设,鼓励引进和自主开发先进物流管理技术,努力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 (三) 加强管理,提高连锁经营企业规范化水平。要按照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企业规范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要强化对门店经营行为的监管和… (四)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商业对外开放的经验教训,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利时机,不断完善商业利用外资的管理法规,根… (五) 推动连锁经营向多领域和深层次发展。要进一步拓宽发展连锁经营的行业范围,除零售业和餐饮服务业外,要鼓励电脑软件、汽车销售及租赁、汽车配件及维修、房地产中介、家政服…

三、 为发展连锁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 工商、卫生、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二) 实行统一纳税,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发展。 对省内跨区域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三) 减少对连锁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严格收费管理。 工商、环保、质检、城管、物价等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强协调,推行多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减少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多头和重复检查。要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强化总店的管理责…

四、 切实加强对发展连锁经营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