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2026年) 四、 提高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 (二十二) 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2026年) (二十二) 四、 提高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 (二十二) 提升配套管理服务水平。支持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按需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便利区外的非报关基建物资、办公用品、生活消费品、劳保用品等进出综合保税区。推动综合保税区改善营商环境、产城融合发展和区内外公共交通设施联通。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