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200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电力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
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充分发挥系统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电力需求;
维护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
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充分发挥系统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电力需求;
维护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