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2019年) 地方有关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制定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新举措。
地方有关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制定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新举措。
将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和工程,加大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的持续支持力度,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相关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科学规划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培训辅导、信息咨询、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
鼓励文化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依法依规设立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投资类基金,发挥其撬动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作用。鼓励并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文化科技项目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双赢。鼓励并支持金融机构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开发针对文化科技企业的投融资产品、风险控制技术、数据库等,推动文化科技金融工具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