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9年) 三、 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9年) 三、 三、 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 (四) 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 (五) 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 (六) 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存放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人员身份不因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不同发生改变。与单位…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