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三、 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十)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十) 三、 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十) 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 (九)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