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2021年)
  3. 16.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案件,应当附下列材料:
  4. (4)

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2021年) (4)

16.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案件,应当附下列材料:

(4) 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并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质证明;没有资质证明的,应当附其他证明文件;

(3) 目录 (5)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