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的意见(2022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 关于英雄烈士的概念和范围

(一) 英雄烈士的时代范围主要为“近代以来”,重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英雄烈士。英雄烈士既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既包括有名英雄烈士,也包括无名… (二) 对经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英雄烈士”;已牺牲、去世,尚未评定为烈士,但其事迹和精神为我国社会普遍公认的英雄模范人物或者群体,… (三) 英雄烈士是指已经牺牲、去世的英雄烈士。对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健在的英雄模范人物或者群体名誉、荣誉,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有关侮辱、诽谤罪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 关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入罪标准

三、 关于办案工作要求

(一) 坚决依法惩治。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历史不容歪曲。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切实增… (二) 坚持宽严相济。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要区分案件具体情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惩治重点,重在教育挽救,避免打击扩大化、简单化,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 (三) 严格规范办案。公安机关要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