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38.

38.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侵害人,自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