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36.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36. 36. 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未成年人有其他监护人的,应当由其他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未成年人继续受到侵害。 没有其他监护人的,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中指定监护人。指定个人担任监护人的,应当综合考虑其意愿、品… (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