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一、 高度重视,提高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 (四)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四) 一、 高度重视,提高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 (四) 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国土资源统一管理的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对滞后,影响了土地统一登记的进行,也造成了土地统一管理的困难。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核心,尽快开展并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将林地、草地、耕地及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纳入到统一的登记体系中,避免各类用地的权属纠纷,保证土地登记的统一性,将为全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