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1. 宗地和地籍编号 1.2 地籍编号 1.2.3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1.2.3 1. 宗地和地籍编号 1.2 地籍编号 1.2.3 宗地内的地块(图斑)编号用分式表示。其中分子表示地块(图斑)号,直接沿用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图斑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分母为地类号,表示至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二级分类。 1.2.2 目录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