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2011年) 14. 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2011年) 14. 14. 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诉讼。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债权对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害的,执行法院可以告知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被执行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害的,执行法院可以告知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有… 五、 充分运用民事和刑事制裁手段,依法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1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