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意见(2012年)

发布机关 安全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电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以下统称矿山)整顿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国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

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 (二) 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得到依法整顿关闭,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

二、 矿山整顿重点

(一) 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1. 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 2. 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3. 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 4. 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5. 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 (二) 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1. 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望的; 2. 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 3. 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的; 4. 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 地下矿山井下生产系统尤其是通风系统不完善、未实行机械通风,以及采场管理混乱的; 6. 尾矿库危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回采尾矿的; 7. 地下矿山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的; 8. 三等以上尾矿库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的; 9. 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0.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 对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限期予以关闭: 1. 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求进行关闭的; 2. 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 3. 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 4. 独立选矿厂无固定、合法矿石来源的; 5. 砖瓦用粘土、页岩等资源开采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的。

三、 矿山整顿标准

1. 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 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 3. 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履行闭库程序。 4. 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5. 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6. 妥善安排关闭矿山的从业人员。

四、 工作要求

(一) 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制定2012-2015年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 (二) 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门的组织和协调机制,细化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实… (三) 狠抓整顿工作效果。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闭,并组织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顿关闭标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关闭程序,认真落… (四) 加强社会监督和督导检查。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按照确定的矿山关闭计划,分期分批将关闭对象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告,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