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 第十条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其核实有关证据。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