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2021年) (十六)

(十六) 强化执业监督。健全公证执业活动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对机构和人员资质、公证档案、公证收费和会计账册进行核查。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遗嘱、继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文书公证等重点事项的监管力度,严格履行审查核实职责,防止出现根据虚假证据出具公证书和执行证书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情形。依法依规对公证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支持公证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管理,依法依章程履行规范执业、教育培训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