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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保险公司定期报送产品总结报告的通知(2010年) (2)

(2) 季度产品定价合理性报告。各公司应对个人代理渠道、银行代理渠道、公司直销渠道本年度以来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最高,且保险期间在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前三个产品进行定价合理性分析,列举产品定价采用的所有参数假设以及利润测试采用的所有参数假设,并按不同情形对上述有关产品进行利润测试(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