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19年) 3.

3. 正确把握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大局,增强自觉性主动性,为改革开放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治保障。坚持需求导向,完善诉讼程序,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支持国际仲裁、调解发展,完善新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不断满足共建“一带一路”主体的纠纷解决需求。坚持弘扬法治,强化程序正义,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准确适用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努力做完善“一带一路”相关法治规则的参与者、引领者。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司法改革、深化阳光司法、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构建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主动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全球环境治理进程,维护环境利益和环境安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司法交流,强化国际司法合作,协调国际司法冲突,发挥智库作用,努力形成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