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2014年) 三、 公开的流程 第十条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2014年) 第十条 三、 公开的流程 第十条 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模块应具备双向互动功能。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登录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模块后,可向案件承办人留言。留言内容应于次日自动导入网上办案平台,案件承办人可通过网上办案平台对留言进行回复。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