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 7、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 7、 7、 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6、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