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4年) 二、 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 (十)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4年) (十) 二、 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 (十) 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每年应当作为主办检察官或者独任检察官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九)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