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3. 8.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8.

8.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应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 国家计委、建设部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办发〔1999〕101号文件精神,尽快制定颁布新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此项工作原则上与体制改革工作同步完成。 (三)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政策按《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的规定办理。在改制前属于财政拨款的勘察设计单… (四)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时,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交由中央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子公司及直属分支机构到所在省、自治区、…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的名称,可用原单位名称(去掉主管部门),或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名称。考虑到原单位名称的品牌和无形资产,改为企业后的5年内,在工… (五)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工资分配管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7. 目录 (二)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