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8.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8. 8.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应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 国家计委、建设部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办发〔1999〕101号文件精神,尽快制定颁布新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此项工作原则上与体制改革工作同步完成。 (三)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政策按《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的规定办理。在改制前属于财政拨款的勘察设计单… (四)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时,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交由中央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子公司及直属分支机构到所在省、自治区、…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的名称,可用原单位名称(去掉主管部门),或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名称。考虑到原单位名称的品牌和无形资产,改为企业后的5年内,在工… (五)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工资分配管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7.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