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4.

4. 水利部所属的水利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等6个勘察设计单位交由相应的流域机构管理(名单详见附表四)。铁道部所属的铁道部第一勘测设计院、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和铁道部专业设计院等5个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体制调整与铁路运输企业的改革一并进行。这11个勘察设计单位也要按照国办发〔1999〕101号文件要求,在本实施方案发布后,半年内改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