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1985年) 七、 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1985年) 七、 七、 涉外接待单位以及有关交通运输单位,如果发现外来人员遗留淫秽物品,应集中上交公安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保存,更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扩散。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