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2000年) (一)

(一) 到贫困地区支教的教学和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保险费、医疗费、各项补贴等,按照有关规定应由财政负担的费用由支援地区的财政部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