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 八、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 八、 八、 名词释义与注释 代码 诊疗科目 注 释 01. 预防保健科含社区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02. 全科医疗科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 08. 小儿外科医疗机构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专业的,不填报本科目。 23. 职业病科二级科目只供职业病防治机构使用。综合医院经批准设职业病科的,不需再填二级科目。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含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在各临床科室开展介入放射学检查和治疗的,均应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中申报本科目。 七、 目录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