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