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7年) (八)

(八) 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1)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吸纳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服务业。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就业促进和统筹城乡就业试点。(2)切实做好收入分配工作。适当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例。健全工资协商机制,合理调整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加强税收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实施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使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覆盖到各种所有制企业,稳步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研究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低保对象范围和标准,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和孤残儿童等的救助和保护。(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和餐饮卫生监管。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项攻坚任务。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和娱乐场所的安全防范。(5)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加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进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认真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工作。(6)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应急保障,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