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 一、 主要任务 (三) 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 (三) 一、 主要任务 (三) 纠正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由环保总局会同监察部提出2005年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工作意见,督促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要重点查办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越权审批、引进新污染项目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淮河、太湖、黄河流域和晋、陕、蒙、宁交界地区的环境污染及“十五小”企业连续反弹的案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