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5年第二次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5年第二次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监局: 现将2005年下半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设置和参考用书 二、 题型题量和命题范围 (一) “保险原理与实务” (二) “保险经纪实务” (三) “保险公估实务” 三、 考试科目设置改革的过渡问题 四、 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