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2. 认可资产表 (7) 关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7) 2. 认可资产表 (7) “应收分保款项”项目,反映保险公司由于分保业务产生的应收、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分保账款和存出分保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分保业务产生的应收分保账款,包括分出业务产生的应收摊回赔款、应收摊回佣金及手续费、应收摊回税金及附加和分入业务产生的应收分入保费等,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3号: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规定确定认可价值,和存出分保准备金一起在“应收分保款项”中列报。 (6)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