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 (三)

(三)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在坚持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修订、完善部门和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科学的行风建设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和各种办事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各项治理工作都要狠抓收费公示制的落实,确保监督到位,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防范和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结合国家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找准切入点,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和机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