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 (一)

(一) 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发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2003年要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交通部和公安部等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对所牵头负责的纠风治理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实施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的清理整顿等工作;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国务院纠风办将召开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对2003年的纠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