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一年三月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