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0年末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有关要求的通知(2000年) 五、 关于2000年末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有关要求的通知(2000年) 五、 五、 各公司须于2001年3月15日前将责任准备金评估报告及人身保险险种统计表上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公司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适时将对各公司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四、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