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关联交易”范围界定的复函(2005年) 关于“关联交易”范围界定的复函(2005年) 你公司《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范围界定的请示》(三星保发〔2005〕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公司《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范围界定的请示》(三星保发〔2005〕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001) 目录